临沂出台新规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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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1日讯 (记者 展萍)日前,临沂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从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实行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提供创业培训,强化创业服务。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离校未毕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费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指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开办的创业培训班。
  同时,提供创业补贴,扶持创业。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和创业登记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行税费优惠。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新登记个体工商户和新办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一次性基本建设费之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收费、与行政审批等行政行为挂钩的强制性经营服务收费以及各类会费,一律免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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