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处理商品退换货等半年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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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1日讯 (记者 刘青 通讯员 孙翼)家住平邑县流峪镇的王先生,因为购买的微波炉有质量问题,前后用了半年时间商家就是没有退货,最后经平邑县工商部门调解,当天商家就给换了货。
去年的8月13日,王先生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款品牌微波炉。使用不到5天,开关和调节器不能正常使用,王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让他4天后来取货。4天过后商家告知王先生目前没货,让他再等等。结果,半年过去了,微波炉还是没有换回来。一气之下,消费者来到平邑县工商部门请求给予处理。
经调查,原来王先生当时购买的是厂家处理品,这种机型厂家不再生产,商家想给刘先生换个别的机型,消费者不同意,就这样拖了半年没有解决。经协商,商家最终同意退还了王先生820元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