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排废水被挂牌督办
2014年03月1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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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8日讯 (记者 吴慧)记者获悉,2月,省环保厅组织对部分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监察时,现场检查发现,平邑县部分企业存在外排废水超标问题,决定实施挂牌督办。
省环保厅在监察时发现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大量污水通过溢流口直排浚河,经取样监测,COD浓度1665mg/L,氨氮浓度13mg/L。同时,该县还有部分企业排污口不规范且外排废水严重超标,所抽查的3家企业都有多个排污口。
省环保厅责成临沂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督促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切实改善浚河水质,整改工作须于5月30日前完成。4月10日前,市级环保部门须将查处情况和有关证据材料,整改进展情况报送省环保厅,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收,仍未有效解决的,将追究有关单位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