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
坚持领导带头引领活动扎实开展
2014年03月24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讯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蒙阴县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县委书记作为活动第一责任人,带头调研查摆问题,带头公开承诺,带头履行职责,推动全县形成了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带头公开承诺。县委公开承诺“两个带头”:一是县委常委班子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带好头。即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推进制度建设,想在前、干在前、走在前,作示范、当表率;二是县委书记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带好头。县委书记向全县作出承诺:在查摆问题上请“向我开炮”,在整改落实上“向我看齐”。为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带头查摆问题。县委对近年来“千名干部驻基层”活动收集的群众意见诉求、网络舆论、行风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案等渠道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通过基层走访、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针对县委班子存在的“四风”问题,初步收集意见建议4000余条。
带头履行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一把手责任体系。县委明确提出“两个责无旁贷”:各级党组织作为活动的责任主体,责无旁贷;党组织书记作为活动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在活动主体上,要求达到两个“全覆盖”: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党员“全覆盖”。出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县委与各基层党(工)委、各督导组分别签订活动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应追究责任的行为、责任主体和追究方式,引导督促活动责任人尽职履责,保证了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李冰清 张圣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