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包挂牌最后却收附加税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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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7日热线消息 (记者 英子)买了一辆三轮摩托,商家说好了免费挂车牌,然而去拿车牌时,却被告知要先交600元附加税。
“买的时候说包挂牌,现在却成了这样。”27日,莒南县洙边镇的潘先生说起给三轮摩托挂牌的事,仍然很委屈。据潘先生介绍,2月19日,他在洙边镇志进摩托专卖店购买了一辆“宗申牌”三轮摩托。买车时,店主留下了相关票据,称“包挂牌”。
“他给我开了一张收据,上面标注了‘包挂牌’。并跟我说20天后,也就是3月9日可以去拿车牌。”潘先生说,3月9日,他因事未能去店里拿车牌,一直拖到了3月20日,期间店主未曾联系过他。
20日,当潘先生到店里拿车牌时,却被告知,3月份出台了新规定,要先交车辆购置税才能挂牌,而这笔税需要潘先生来承担。“我只说了包挂牌,但这税是要他自己交。”27日,店主王先生说,“后来我愿意承担一半,他还是不同意。”
对于商家的说法,潘先生觉得很委屈:“既然说包挂牌,就要保证挂上啊。而且3月份才出的新规定,他如果2月份给我挂上了,也不会到现在的地步。”而王先生则表示,2月份曾去挂车牌,但车管所停止了办理。
2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莒南县车管所业务大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2月份一直可以正常办理三轮摩托的挂牌手续。
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彭昆明律师表示,根据约定,既然商家承诺“包挂牌”,就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但新政策的出台毕竟是不可抗力,建议双方各自承担部分费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