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参合本,却不能报销
2014年03月3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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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30日热线消息 (记者 崔洪英)近日,郯城县泉源乡徐先生向记者反映,村里的卫生室每个月新农合报销的额度有限制,超过这个额度,老百姓看病就不能再用新农合报销。
“哪有这样的,晚来看病的,都不给报销了。”24日,徐先生向记者诉苦。他说,自己24日到卫生室看病,在开好了药交钱的时候,徐先生拿出自己的新农合参合本,可医生说不能报销了。“说上面有规定,村里卫生室每个月最多能报3000元。”徐先生说,“晚来看病的,就没有报销机会了,这简直太不合理了。”
25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郯城县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据介绍,为了控制医疗费过度增长,新农合办公室采取给各乡镇卫生院制定报销额度的政策,村卫生室的报销额度是乡镇卫生院具体制定的。“但是无论如何不能耽误老百姓报销,政策规定,超出报销额度的由卫生院或者卫生室自行承担。”工作人员说,“如果卫生室拒绝承担这部分费用,村民可拨打投诉电话,在新农合参合本上都附有卫生局的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