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临沂市中心支局4月1日起在辖内实施外汇主体监管
外汇业务将“一站式”办妥
2014年03月3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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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魏玉娜 化强 通讯员 袁燕)近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临沂市中心支局了解到,自2014年4月1日起,外汇局将在辖内实施外汇主体监管。其将加快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实现对企业各类外汇经营行为的统一监管,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成效。
  此前,外汇市场监管一直以行为监管为主,监管对象为各项外汇业务,往往一家企业要与多个部门打交道。而随着对外经济规模的迅速增大,进出口企业日益增多,业务交易行为也发生了更多的变化,以行为监管为主的外汇管理已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因此,外汇局计划实施主体监管,以企业单位为监管主体,对企业外汇行为进行集中管理。此举实施后,同一企业的业务将无需再跑多个部门,监管部门也无需再设置更多不同业务窗口,将对监管部门和被监管对象都能带来极大的便捷。
  据了解,主体监管方式实施后,外汇局将实施“一站式”服务,任一外汇窗口都能够为企业等经济主体集中办理所有外汇业务。同时,外汇局将会全口径采集每个企业主体的所有外汇业务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监测分析预警,开展非现场监测(核查)及现场检查(核查)。外汇局将根据非现场或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对外汇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和分类管理。
  外汇局将根据监测情况,每季对企业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届时会根据评估结果,将企业分为A、B、C级三类,并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对A级企业实施宽松监管,适用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以非现场监测为主要监管手段;对B级企业实施常规监管,适用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加大非现场核查的力度;对C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适用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加大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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