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党政机关花钱更有规矩啦
2014年04月0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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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日讯 (通讯员 刘元强 徐飞 记者 左肖)近日,临沂市印发了《临沂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进一步作出规范。
加强经费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党政机关应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规范国内差旅,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飞机不得乘坐商务舱和头等舱,乘坐火车(动车、高铁)不得乘坐商务座,不得住套间。
规范公务接待,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接待对象应当在住宿宾馆或者公务活动地点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严控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严禁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