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7日起申报
2014年04月03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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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日讯 (记者 孟君)2日,记者从临沂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从4月7日至4月18日进行网上申报。
  据悉,2014年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人员;2011届至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员;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省考)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通过全省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认定条件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申报时间为4月7日至18日,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外,4月21日至22日期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还应将身份证件、学历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没有领取考试合格证明不需提交)、《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提交到县区教体局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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