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跳河自杀民警及时相救
2014年04月0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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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8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刘琳 徐栋栋 记者 李诗源)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要跳河自杀,民警将其救回,经劝说打消女子的自杀念头,驱车将其送回家中。
  4月6日15时,沂南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女子在沂河大桥上要自杀。接警后,派出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施救。
  民警在现场看到,位于西滨河东湖湿地公园北侧,一女子跳入河中正往深水区走。民警立即展开营救,最终将该女子抓住并救回岸边。上岸后,民警对其进行询问,但该女子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民警将现场的群众疏散后,女子要求见到警车后再做回答,警车到达后,该女子又提出要拨打110,要让更多的警车到这里,此时民警意识到该女子可能患有精神疾病。为防止意外发生,民警劝她上车,并送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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