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污染相关村要“埋单”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4月13日讯 (记者 吴慧)二级考核断面一旦超标,相关村将按照3000元/次的标准缴纳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金。临港区将村级断面列入生态补偿考核体系,确保出境河流控制断面达标出境。
  临港区迎淮指挥部根据全区迎淮工作安排,为彻底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整治,集合辖区畜禽养殖行业现状,确定在全区支流各分支、干支渠所在的所有150个行政村村界处,同步设置监测点作为二级考核断面。二级考核断面采取抽查措施,每月抽测不低于30%。根据水质规定标准,二级考核断面一旦超标,相关村将按照3000元/次的标准缴纳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金。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