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与车有关的保险
遭遇被“拒赔”,自己找原因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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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保险消费者在理赔上遭遇不顺的事,“投保时说得好,可要理赔了却又说当初这个没有如实告知,那个不符合理赔要求,保险公司真是算盘打得太精明了。”对于车辆的保险,除了强险、三者责任险,可能对于部分商业险的理赔流程很少有人仔细查看。下面,我们不妨看看下面遭遇“拒赔”的案例,原因可能出在自己身上。
  肇事逃逸后拒赔商业险
  案例:2010年2月,李先生购买了一辆货车,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2010年10月9日,李先生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农用三轮车驾驶员死亡。发生事故后,李先生逃离,并将货车遗留在现场。后李先生联系亲属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交警处理,此次交通事故驾驶员李先生负全责。判定责任后,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员李先生为肇事逃逸。根据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第六款、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五条第六款规定,对商业险予以拒赔。因未在交强险责任免除范围内,故此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提示:对于肇事逃逸后的保险理赔问题,法律专家认为,只要能够查明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就应当赔付。对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来说,保险公司赔付与否,关键在于肇事逃逸事实的认定,由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一般都将肇事逃逸作为除外责任,因此,只要相关部门认定驾驶人在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都可以不予赔付。
无证驾驶无法获得赔偿
  案例:张先生年前买了一辆车,他的妹妹无驾驶证,想试试新车,结果一个老人突然从岔路口出来,张小姐情急之下错踩油门,把老人撞伤。张小姐马上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但是保险公司未予理赔,原因是张小姐属于无证驾驶。
  提示:除了无证驾驶外,类似的例如醉酒驾驶、驾驶证件无效及不符、车辆未做年检等都属于车辆触“红线”范畴。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车主千万要记住,持有效证件驾驶,不酒后驾驶,按时车检,切不可拖延。否则,即使损失巨大,也是无法得到保险赔偿的。
车辆损失保险不含玻璃
  案例:2010年10月,廖先生将自己的帕萨特轿车停在小区门口停车场。第二天早上,发现轿车后门车窗被人砸烂,廖先生立即向警方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以车辆损失保险为由索赔。而保险公司表示,廖先生未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提示: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是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碰撞、倾履等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而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无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自燃损失等都不属于该赔偿范围。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您可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等。
超时报案易无法核定
  案例:一辆卡车在某医院门口掉头转弯时,将一位行人碰倒。由于当时觉得情况并不严重,双方都没有报案,私自赔钱了结。当晚,伤者感到伤情加重,后到医院就诊,住院十多天,花费了巨额医药费,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才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以无法拟定相关情况和损失为由不予赔付。
  提示:发生了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 邵明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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