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退还30万被盗物品
2014年04月1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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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8日讯 (通讯员堂娟 逸仙 记者 李晖)18日,费县公安局在南张庄乡石沟村将价值30万余元的被盗物品集中退还失主。
据了解,费县公安局在严厉打击各种侵财类案件的同时,及时将追缴的被盗物品返还失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4月17日,该局摧毁一个盗窃团伙,缴获大量被盗物品。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在核对失主的基础上,该局于4月18日在南张庄乡石沟村将价值30万余元的被盗物品进行集中返还,其中有72只羊、7头牛、2头猪,3台手扶拖拉机、2辆电动三轮车、1辆电动两轮车和1辆二轮摩托车,还有白酒、啤酒及空调等物品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