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增长,企业有奖
哪些优惠让外贸企业最动心?
2014年04月2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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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扶持外贸企业发展,临沂今年还推出了多项针对外贸进出口的奖励和补贴政策。对旅游购物商品出口、新引进外贸经营主体、进口骨干企业等给予奖励,对外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市场考察、反倾销等给予补贴。
  “旅游购物”走临沂港
每箱奖励500元

  2014年,对以“旅游购物商品”方式在临沂港出口的,按照当年出口的标准集装箱数量,给予每箱500元奖励,每季度兑现一次。
  此外,自3月1日至8月31日,凡在临沂港施封运输出口货物的车辆每车每次补贴交通费200元。

自营出口1000万美元
企业最高奖30万

  2014年新引进的外贸主体且当年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对引进单位奖励2万元;每增加出口1000万美元增加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2013年以来引进的外贸企业,2014年自营出口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以及临沂商城内的外贸企业(仅指流通企业,不含生产企业)当年出口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增量部分,在全市工业企业或商城业户采购额超过50%的,每1000万美元奖励30万元人民币,每增加100万美元增加奖励3万元。

企业打“双反”官司
补贴30%律师费

  对应对国外“两反一保”工作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30%资助。对涉案企业赴国外进行抗辩、交涉、游说、参加听证会等活动相关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等正常开支给予50%的资助,最高5万元。
商城业户境外参展
展位费全额补贴

  为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展位费,以及开展出口商品认证、商标注册、电子商务等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传统市场补贴比例不超过50%,新兴市场补贴比例不超过70%。对临沂商城业户和外贸代理公司展位费给予全额补贴。
  对外贸公司建设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所发生费用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和使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并发生实际业务的企业给予发生费用50%的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

   本报记者 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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