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工地施工,那边狐死貂亡
养殖户疑两者存在关联
2014年04月2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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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京城的养殖场与临沂电力学校仅一墙之隔。
本报4月27日热线消息 (记者 罗志强)养殖狐狸、水貂、貉子十几年,从未出现过大面积流产、幼崽死亡事件,可自从附近有了建筑工地,兰山区汪沟镇桃花店子村的几户养殖户损失惨重。养殖户怀疑,与工地噪音有关。
23日上午,在兰山区汪沟镇桃花店子村,记者见到了几户受损失的养殖户。养殖户李京城称,他家从事水貂、狐狸、貉子养殖已有十余年了。本想着今年能够大干一场,没想到正值繁殖期的狐狸、貉子、水貂却遭遇不幸。
“今年年初,临沂电力学校建楼施工,开工当天,施工方在工地放鞭炮,我担心噪声太大,会对我们养殖户带来不良影响,我就和校方、施工方打招呼,希望施工方施工时降低噪声,他们口头答应了,但施工时噪音依然很大。”李京城告诉记者,校园建楼开工时正值狐狸、貉子、水貂的发情期,施工产生的噪音使它们变得烦躁不安,食欲下降,但没出现死亡现象。
4月18日,工地开始打地基,巨大的钻头震得地面颤抖,这些动物认为是地震,临产的水貂、貉子、狐狸吓得嗷嗷直叫,并出现蹿栏现象。
“短短几天,我家8窝狐狸、5窝水貂、6窝貉子流产,30多个刚出生小狐狸被大狐狸踩死,幼仔被‘大母’吃掉的就无法统计了。”李京城对记者说。
据介绍,水貂、貉子、狐狸一年只产一窝,春天交配、生产,母狐产仔后最忌生人、噪音,饲养员喂养时都不能换衣服,身上的气味不同,它都能察觉出来,一旦发现异常,它们就会将仔狐咬死或吃掉。
走访中,记者发现,像李京城一样的还有李春林、李成玉、李京苍、李成运等养殖户,他们同样在电力学校附近从事养殖业,只是他们养殖场规模小,距离学院稍远,噪音带来的伤害稍轻,但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幼仔死亡、成年母狐流产的现象。
李京城养殖场东侧就是临沂电力学校在建工地,仅一墙之隔。临沂电力学校表示,工程承包给临沂前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养殖场造成不良影响,应该由施工单位负责。
而临沂前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夏某表示,养殖业谁也不能保证幼仔个个成活,公司属于正常施工,养殖户反映的水貂、狐狸、貉子等动物死亡、流产与工地施工无关。
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彭海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明文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他山之石
环保专家验出真相
2011年,江苏省某工程公司在连云港市连云区筑路施工中,采取放炮爆破和大型机械装卸运输作业等办法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巨大噪音,造成附近养殖场养殖的貂、狐大量死亡、流产,养殖户刘某在与施工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该工程公司诉至连云区法院。
连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邀请连云港市环保专家陪审。专家对原告提供的314只死亡幼貂进行尸体解剖,排除了农药中毒、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病变性病害的可能,并确定属施工作业发出高分贝工程噪音对动物的伤害,认为被告在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工程噪音与原告养殖的貂、狐发生死亡、流产存在因果关系。最终,法庭判决施工方停止放炮爆破,同时赔偿养殖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