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理赔还是确诊即理赔?
太平人寿:重疾理赔不能一概而论,需依病种、病情判断
2014年05月19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讯 (记者 魏玉娜 邵明习 通讯员 王雪)重大疾病是不是只要确诊了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答案是,不完全如此。保险专家表示,重大疾病的理赔是需要依据被保险人罹患的病种及病况来判断的。
例如,聊城一位投保人因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在定点医院实施了心脏搭桥手术。该手术虽然是因“冠心病”这一疾病引发,但并不是确诊为“冠心病”即可理赔,必须实际实施了心脏搭桥手术才具备申请理赔的条件。无独有偶,芜湖一位投保人也在近期申请了重大疾病理赔。该客户因持续咳嗽且痰中带血丝到医院就诊,检查后确诊为“肺癌”。保险条款只对恶性肿瘤这一重疾的病种和病况程度做出了具体说明,是否已经实施治疗,并不构成理赔的必要条件。因此,该投保人在医院出具必要的诊断证明材料后,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无须等到实际实施具体治疗后再申请理赔。
各家寿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定义,都是遵照2007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来执行的,该《规范》对25种必须涵盖在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畴内的重疾种类和理赔标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保险公司所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一般在保障范围上都较《规范》有所扩展,比如太平人寿的“福利健康保障计划”即提供了50种重大疾病保障,同时还额外设立了原位癌特别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