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市场超市宣传新《商标法》
2014年05月1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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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8日讯 (记者孙贵坤 通讯员 陈宏波)近日,批发城工商分局依法规范驰名商标的使用和宣传工作,目前已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有针对性地告知经营业户500多户,重点提醒企业20多家,走访企业开展行政指导22次。
  工作人员主动到企业上门开展行政指导,及时告知新《商标法》施行时间和关于驰名商标使用的规定,提醒企业抓紧使用不含“驰名商标”字样的包装和宣传材料,有序撤除且不再发布含“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
  工作人员深入市场、超市,全方位宣传《商标法》,动员经营者主动清理经营场所内含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减少购入或限期销售包装标识中带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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