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一个月,只露两次面
肇事司机称对方多次变卦难以协商
2014年05月2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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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效华当时的X光片显示左腿小腿粉碎性骨折。
本报5月21日热线消息(记者 徐升 英子 见习记者 张进)4月18日,兰陵县大仲村镇的索先生,在赶往学校途中被一辆轿车撞伤,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然而在出事后的一个月来,肇事司机胡先生只露面两次,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就不见踪影了,这让索先生一家很是着急。
19日上午,记者来到兰陵县人民医院,在骨科病房内,受伤的索效华正躺在病床上。他左小腿上有一道20公分长的手术疤痕。
“腿里面嵌着钢板,等一年多之后还要再次手术取出来。”索效华的妻子孙女士心疼地说,“手也伤得很严重,光手术就做了俩小时,现在才刚刚消肿。”
索效华告诉记者,4月18日下午1点多,他骑摩托车打算去金桥小学上课,当他沿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镇上小树林饭店东段时,路南侧突然冲出一辆黑色轿车,索先生还没来得及刹车,就被轿车撞倒在地。
“我当时直接被撞晕了,也没看清对方是谁,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了。”索效华说,自己醒来后才打电话通知家人,“有人给我交了2000元,但我们都没见着人,应该是他(肇事司机胡亚飞)交的。我后来托人打听,他是县卫生局的职工。”
索效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胡亚飞未按照交通规则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但胡亚飞迟迟不露面却愁坏了索先生一家。
索效华说,出事后过了两三天,肇事者胡亚飞来到医院想要回自己被扣押的车辆。“他是过来要车的,但其实车并不是他的,而在另一个人名下。为了以防万一,我们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进行了财产保全。”索效华说,之后胡亚飞又曾与一名中间人一起,找到索效华及其家人,商量赔偿事宜。
“之后就再也没露过面,也没再付过治疗费用。现在我们已经拖欠医院3万多元治疗费,医院也多次催缴。家里就他(索效华)上班,现在欠了这么多医药费,连吃饭都成问题了,对方也不露面,真是急死人了。”迟迟见不到对方,孙女士十分着急。
□各方说法
肇事者
伤者家属老变卦,我也很为难
对于索先生所说的车辆非胡亚飞所有的说法,记者进行了求证。19日,记者来到兰陵县卫生局找到了肇事车辆的车主公艳华。公艳华告诉记者,肇事的车辆确实在他名下,但已于今年3月份卖给了同事胡亚飞,只是尚未过户。
谈起4月18日的交通意外,公艳华表示,事发时是中午休息时间,对于胡亚飞驾车发生交通意外的经过,他并不清楚。“听说他当天是出去办事,撞人后送到了医院,并支付了2000元费用。”公艳华说。
19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肇事者胡亚飞,胡亚飞表示,4月18日,他与朋友相约在大仲村镇附近吃饭,从饭店出来时他为了躲避行人才发生的交通意外。
对于伤者家属提到的一直不积极解决此事,胡亚飞告诉记者,事发后他给伤者在医院交纳了2000元,并通过担保人担保,等到伤者出院后结算治疗费用。
“不是我不想处理,主要是伤者家属老是变卦,上午谈妥的下午就不同意了,这也让我很为难。另外伤者已经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既然他们打算走法律程序了,那我也只能等待开庭了。”胡亚飞说。
律师
若无商业险,车主、驾驶员须连带赔偿
对于双方的纠纷,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彭海律师表示,车主与驾驶员并非同一人,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车主公先生也需要承担垫付责任。事后,公先生可向司机追索赔偿。
另外,对于索先生的赔偿问题,彭律师表示,如果对方的车辆购买了全险,那么在起诉时可将车主、驾驶员、保险公司一起起诉,由保险公司进行一次性赔偿。
“如果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那么要等到伤者伤好出院后,进行法医鉴定,看交强险是否足够赔偿。若不够,核算赔偿金额后,由司机与车主连带赔偿。”彭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