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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未监工,材料被“掉包”

消费者应验收进场材料
  • 2014年06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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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3日讯 (记者 左肖 通讯员 孙翼)消费者马先生与家装公司签订合同后,验收时才发现衣柜门出现问题,装修公司老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处理,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马先生提供的木工板被掉包,家装公司同意为马先生重新装修衣柜。
  3月15日,家住平邑县城的马先生为了给新房装修,与一个家装公司签订了半包合同,合同规定,由消费者提供装修材料、家装公司进行施工。当马先生于5月20日验收装修工程时,发现问题了,大卧室的衣柜推拉门关不严,而且自己多次调整也不能到位。
  马先生找到装修工人要求重做,装修工说自己说了不算,得找老板才行,但是装修公司老板却以种种理由推脱。在没办法的情况下,马先生向平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接到投诉,工作人员展开调查,据施工人员反映,原来家装公司的老板因其他工地急用材料,就把给马先生装修用的木工板掉包了。
  经调解,家装公司同意免费给马先生重新装修衣柜,并减免了500元装修费用。平邑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家居装修时,一定要根据合同约定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并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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