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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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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0日讯 (通讯员 郝建明 郭兆学 记者 王晓)沂水县许家湖镇的魏某,借串门之机对邻居下手,盗窃邻居家中钱财,数额高达7000余元。日前,魏某被刑事拘留,姚店子派出所已经追回赃物退还受害人。 6月8日上午10点左右,家住许家湖镇某村的刘某与丈夫正在自家的院子里干活时,邻居魏某前来串门,邀请刘某一起出去赶集。想到每次赶集,刘某都与魏某一起,于是刘某放下手头的活进屋拿钱,魏某发现其家中柜子里有不少现金,顿时见财起意,打起了这笔钱的主意。 魏某告诉刘某家中有事,需要出门走亲戚。刘某也没有挽留,就和丈夫一起下田干农活了。躲在附近并未走远的魏某,看到刘某夫妇离开后,翻墙撬窗进入刘某家中,将现金2000元、金首饰、保单等物品一宗,总价值7000余元的物品全部拿走。 当天下午1点许,刘某夫妇从农田回家,发现窗户被撬现金被盗,迅速向姚店子派出所报警,通过初步询问,警方很快将目标锁定在邻居魏某身上,在2个小时内将在城区的魏某抓获,并将其来不及挥霍的赃款2000余元及金首饰等全部退还给了失主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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