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方称没带钱着急救人一方坚持要收取通行费 |
高速收费站“较劲”120急救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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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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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长深高速公路河东段上演的“因10元费用,救护车在收费站耽搁近5分钟”一事引起网友热议。面对记者采访,高速公路和急救中心对于此事的说法不一。网友们则认为,生命救助无论何时都应“优先路权”,“争分夺秒抢救生命”则需要各方面给予配合。 10元“卡住”救护车5分钟 6月3日早上4点50分,山东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120急救车驾驶员李洪光接到临沂市120调度中心出车指令,长深高速公路莒南段,一辆大货车与大巴车追尾,造成人员受伤。 接到求救电话后,李洪光就驾驶120急救车赶往事故现场,返回途中,行驶至长深高速路河东出收费站时被拦住。 救护车行驶至收费站,起落杆并没有抬起。收费站工作人员手伸向窗外,示意缴费。李洪光忙说,车上拉着伤员,且有出车调度单。“当时出车紧急,急救人员统一着装,身上确实没带钱。”可收费员说没接到领导通知,不能放行,并建议让伤员先行垫付。李洪光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伤者,但当时伤员已经昏迷。 无奈之下,李洪光拨通了临沂市120调度中心电话,希望他们能协调收费站尽快通行,但收费员拒绝接听电话。 一面是车上等待急救的伤者,一面是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铁面无私”,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车上急救大夫掏遍了全身上下,终于找出10元钱,急救车这才驶离收费口。 急救车离开时是5时50分,在收费站,双方僵持了约5分钟。 双方各执一词 各说各理 山东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车队队长彭洪宝表示,在突发事件中,救护车是免费将伤者送到医院的。“这次真的是着急没带钱。”彭队长说,收取费用并不是什么大事,关键是有些病人需要争分夺秒抢救,在收费站等待交费本身就耽误时间。 “我们曾多次与高速公路相关部门沟通过,能否给予免费绿色通道照顾,但没有结果。长期以来一直让我们感到困惑。”让彭队长感到困惑的还有,他们运送病人去北京治疗下高速时是免费通行的,可在家门口进行救援却遭遇收费。 “根据国家及相关规定,救护车没有列入免费范围内。我们只能按规定收费。”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也没有接到领导免费放行的通知。 “救护车确实不在免费范围内,因此收费站的做法按规定要求没有错误。但是他们可以人性化一点。”市高速公路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认为,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可以变通处理一下,以救人为第一。 “我们要求收费站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以人为本,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妥善灵活处理。对载有伤者的救护车,会优先让其通行。”但目前高速公路对于救护车没有相关免费规定,他们也很无可奈何。目前各种应急、急救救护车辆类型非常多,因无权查验,因此有时也无法鉴别其内容真伪。 生命救援快车道需制度“导航” 记者了解到,尽管伤者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耽误了几分钟,但目前身体已无大碍。据伤者回忆,他当时因骨折伤势严重,根本无力应对。 “这事是不应该发生的,双方有‘斗气’的嫌疑。”临沂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郭星说,收费站完全可以变通的,或者先记下车牌号,或者记下单位证件号码,事后再补交费用。但由于执法不人性,让伤者无奈等待。 “救护车也有不对的地方。明知高速公路是要收费的,却不带钱。有强过路卡的嫌疑。”郭星说。 有网友认为:双方对峙,双方都有理,但最终受害的是伤者。如果生命受到损失,谁来负责? 而网友“打不死的小强”表示:高速公路能在长假对车辆免费,为什么不能在平日里对载有重症病人的救护车免费,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国家应该统一出台转运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车优先免费路权。”郭星说,如果有些急救车没有载重症患者也要求免费的,一旦查处就该重罚。这样才能杜绝有些人的占便宜心理,同时也保障生命至上的权利。
本报记者 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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