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市排水部门“动真格”
开出首张破坏排水设施罚单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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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6日讯 (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石宇 胡雪)16日,记者从临沂市城市排水处了解到,蓝湾国际附近(桃园路与涑河北街交会)的某施工工地因未经许可排放污水、擅自破坏排水方涵等违规行为,被开具了50万元的罚单。这是自2014年1月1日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以来,临沂市开出的第一张针对破坏城市排水设施的罚单。
临沂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之前违反有关规定会被处以罚款5000元至2万元的处罚,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提高了处罚上限。
“如果不对城镇排水管道排污行为严格监管,很容易造成雨水管道淤堵,导致汛期排水不畅。根据《条例》规定,今后将加大处罚力度,对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手续,肆意破坏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动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