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没修好,却要200元修理费?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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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7日讯 (见习记者 李墨)5月10日,兰山区富民小区的潘先生的摩托车出现故障,他把车放到响河屯村委东一家修车铺维修,却因为200元修理费起了争执。
  5月10日,兰山区富民小区的潘先生骑着摩托到兰山区响河屯见一个朋友,途经响河屯村委会附近时摩托车出现故障。在路人的指引下,他把车放到响河屯村委东200米路北的修车铺维修。第二天中午,潘先生接到店主电话,店主称摩托车需要更换配件。潘先生告诉店主,自己有熟人在汽配城卖配件,想自己去买。在征得店主同意之后,潘先生花160元买了一个摩托车配件。店主换上配件后摩托车并没有修好,店主表示有可能是其他配件出了问题,但是换上后车子也无好转,店主继续让潘先生购买高压点火器。因为店主表示不能保证能修好,潘先生就没有继续购买。
  店主表示不再继续帮潘先生修车,让他把车取走,并缴纳200元的修理费用,双方因200元的修理费用争执不下。
  潘先生认为,自己的车子没有修理好,还花了将近400元买了一堆配件,200元的修理费用实在太贵,他同意付给店主100元的辛苦费,可店主不同意。潘先生说从取车那天起,店主就扣押了他的车子,并告诉他每天需要缴纳20元的停车费,到年底如果潘先生还没推走摩托车,就不再归还。
  修理店的马先生对潘先生的描述却并不认同。他称是潘先生主动进店要求店主为他的车子更换配件,店主并没有对摩托车进行诊断。“更换配件完全是依照潘先生的吩咐,而且事先已经对潘先生讲明需要手工费200元。”马先生说。
  由于更换之后摩托车还是没好转,马先生称他的确建议让潘先生换一个打火器试试,但是潘先生不同意,所以没有更换,至于其他零件他没有让潘先生购买过,也没有给过潘先生需要更换的建议。
  之所以拿走潘先生摩托车的钥匙,马先生称是由于潘先生坚决不同意支付200元的摩托车修理费用,他非常生气才不得已为之。至于要潘先生每天再支付20元的停车费也完全是气话,现在潘先生如果要把车子推走,需要支付他共计230元的费用,其中有30元是清洗剂和机油的费用。之所以不再继续为潘先生修理摩托车,是因为潘先生的摩托车所损坏的那个型号配件现在很难找到了,所以没办法将车修好。
  兰山工商所12315负责人孔庆玺表示,对于这件事,工商所已经做过了多次调解,但因为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所以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事发一个多月之后当事人才来反映情况,很多当时的事情现在已经不好证实了。”兰山工商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昨日,双方在最后一次调解失败后签署了调解失败协议书。潘先生的车目前还停在马先生的修车铺,他表示会继续通过法律程序对这件事情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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