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律顾问即将上岗
2014年06月20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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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9日讯 (记者 刘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该办法自今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19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该《办法》。《办法》规定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职责、纪律、工作要求、权利、义务、工作程序、解聘、经费保障等内容。
  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从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中聘任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并报市政府批准。获聘的法律顾问,由市政府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可以连聘连任。
  市政府法律顾问将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民事行为提供法律论证,并参与起草或研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草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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