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错水表号显示不欠费
要交300元滞纳金,市民觉得冤
2014年06月26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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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5日热线消息(记者 伟伟)家住市区埠东花园的周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他在该小区的房子从2013年租了出去,因水费未交产生近300元滞纳金,而临沂实康水务却未进行停水催缴。周先生质疑临沂实康水务故意为之。
  周先生说,从2013年5月份,他家一直没有交过水费。被停水后,当他去交水费时,发现除了要交水费外还有一笔滞纳金要交。周先生说,他工作一直很忙,而且一直没有收到催缴通知。“如果市民欠费,自来水公司应该采取停水的措施,而不是一边供着水,一边收取滞纳金。”周先生这样认为。
  周先生说,他的房子是去年开始出租的,今年6月,房客突然打电话告诉他停水了。并称每次去银行交水费的时候都提示不欠费。周先生到自来水公司才得知,当初自来水公司提供给他的水表号是错误的,和现在的住址对不上来。
  “这是自来水公司的工作失误造成的,不能将滞纳金算在我身上,况且,为什么非要等欠费一年才进行停水处理?”周先生当即拨打了12345进行了投诉,到目前为止,周先生还没有接到任何部门的解释。
  随后,记者联系了实康水务客服负责人,梁主任告诉记者,只要逾期两个月不缴纳水费的,供水部门随时可以停水。但居家生活离不开水,所以一般不采取立即停水措施。况且欠费原因很多,有因租房产生的欠费,有银行代扣失败产生的欠费等,他们一般都会张贴通知催缴。“居民们特别是租房者,平时一定要多留意小区内张贴的催款通知,以免造成高额的滞纳金。”梁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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