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餐饮单位未发现添加增稠剂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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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7日讯 (记者 周广聪)近日,针对有关媒体报道的早餐大米粥中可能存在添加使用黄原胶、羧甲基纤维素钠等增稠剂的问题,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市民早餐用餐安全集中执法力量,在全市率先对辖区内的两家集中用餐配送单位,金龟馅饼、妙福馅饼、平衡粥店等7家大众餐饮连锁(加盟)企业门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均未发现有使用增稠剂的现象。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将加强对早餐大米粥类的风险监测,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规餐饮单位将立即进行查处。此外,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餐饮店疑似使用增稠剂熬粥的现象,请及时拨打12331向食药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反映,合力打击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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