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新农合定点忽悠人
患者在医院就医后大病报销成难题
2014年07月0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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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上宣传是“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院方也明确表示能够进行“新农合报销”,翟冬冬和翟婷婷兄妹俩就放心地把父亲转到了临沂军分区脑血管治疗中心进行治疗。但在花费1.6万余元出院后,兄妹俩持医院开具的证明进行大病保险报销时才知道,这个盖着长城门诊部公章的医院根本就不是新农合定点医院。这个“临沂军分区脑血管治疗中心”是否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患者?记者进行了相关调查。
新农合定点医院能报销30%?
  2月17日早,翟世景像往常一样开着三轮车出门拉客,突然感觉到不适的他打电话给家人。半小时后,翟世景的家人赶到了事发地罗庄区于全庄宝泉路,此时他已经陷入昏迷状态,于是家人立即拨打120把他送到离事发地最近的罗庄中心医院。
  “脑干堵塞了四分之三,当时情况非常危急。”翟世景的女儿翟婷婷说,当时父亲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全家人都紧张不已,好在最终被医护人员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为了父亲能有更好的治疗条件,第二天,翟婷婷和哥哥就把翟世景转到了临沂市人民医院南医疗区。经过20天的治疗后,院方表示患者这种情况只能慢慢恢复,可以回家休养。
  希望父亲能尽快康复的翟婷婷兄妹俩在别人的介绍下,知道临沂有一家“临沂军分区脑血管治疗中心”,准备转院的那一天,翟婷婷还专门到网上查询了一下这家医院的资料,网站介绍上写着“是临沂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为了得到更加确定的答复,翟婷婷的哥哥专门问了院方,医护人员称“是新农合定点医院,只是报销比例小,只能报30%”。
  在临沂军分区脑血管治疗中心治疗了一个多月后,翟世景于4月5日出院了,共计花费1.6万余元。按照医院告知的程序,翟婷婷在结账时出具了新农合的相关证件,医院对部分药品实行了报销30%的政策,共计减免了2134元。

进行大病报销时却发现报不了
  出院之后的翟世景依然无法独立行走,时刻需要人照看,后续的治疗费用还需要很多。翟婷婷了解到了关于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的政策后很高兴,赶紧来到父亲住过的三家医院开具相关证明,希望能再次减免部分医疗费。
  当翟婷婷拿着三家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来到临沂人保财险兰山分公司时却被告知,罗庄中心医院和临沂市人民医院南医疗区开具的证明都符合要求,但临沂军分区脑血管治疗中心开具的证明却缺少新农合的补偿结算凭证。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依据相关规定,翟婷婷的父亲属于大病保险报销的范围,但是进行报销需要出示一系列的证件,如病历复印件、结算清单、新农合证件、患者身份证复印件、病人开户的银行账号。翟婷婷出具的其他手续都齐全,唯独临沂军分区脑血管治疗中心出具的手续里缺少住院补偿结算凭证,所以没有办法一起报销。
  翟婷婷于是返回治疗中心要求补全手续,却被告知所有的手续都已经齐全了,医院没办法再开具其他证明。
  翟婷婷再次回到保险公司咨询。工作人员介绍,正规的新农合定点单位都可以出具结算证明,但是这家医院不但没有住院补偿结算证明,连医院的发票上的医院名称和其他资料上盖的章也不统一,这点也很不规范,不可能进行报销。
  此时,翟婷婷才发现,这张“中国人民解放军临沂军分区脑血管治疗中心”的发票上盖着是“临沂长城综合门诊部”的公章,而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单和病历上所盖的公章也是临沂长城综合门诊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自称是部队医院手续不同
  记者百度搜索“临沂军分区脑血管治疗中心”,在网站医院概况上清晰地写着“临沂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记者遂以患者身份拨打网站上提供的手机号码,一位自称周医生的人接听了电话,表示医院是新农合定点医院,可以进行报销。7月5日,记者与翟婷婷一起来到网站登记的医院地址,发现该医院已经搬迁,多方咨询后又来到市区通达路与平安路交会处西的新院址,发现医院门口挂的牌子上已经改为“脑血管病治疗康复专科”和“临沂市光辉门诊”。
  “医院是不是新农合定点医院?为什么不能出具住院补偿结算凭证?”对于记者的提问,该院的院长称,住院的时候已经对新农合部分报销了30%,自己是部队医院,跟地方医院不同,能出具的手续只有这些。同时该院长还称,该医院不是公办也不是私办,而是军办,并告诉记者“部队的事你们不要问那么多”。
  “很多人拿着这些手续到外地都报销了,但是目前临沂好像是不能报。”一位姓周的大夫解释。对于记者再次提出,为何医院更改名称时,院长表示这是上面的政策,院方只是执行。
兰山新农合办公室: 如涉嫌虚假宣传 属实将进行查处
  7月8日,记者通过12345将此事反映至兰山区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该医院没有备案,不是新农合定点单位。
  当记者把该医院可以进行院内报销30%的政策反馈给新农合办公室时,工作人员称该医院极有可能是个人承包的门诊,“公立医院财务很严格,新农合报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而私立医院则有可能拿出一定利润对患者进行部分报销”。
  记者在临沂市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看到,根据我省下发《2014年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今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居民大病医疗费用都可以获得补偿。该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患者是否属于大病由医院进行确定,如果确定在大病报销范围,在出院时可通过新农合直接报销70%的住院费,剩余30%的费用,可通过保险公司按依据治疗情况按照大病保险规定再次报销,1万元以下报销17%,1万元以上报销73%。此外,一年以内的住院费用还可以叠加报销,按照比例计算,单独报销将会比叠加要少得多。
  该工作人员称,新农合办公室将会及时将患者反映的情况汇报给上级有关部门,如果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报记者 王鲁娜 见习记者 李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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