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点厕纸被开除还要扣工资?
酒店认为是偷盗行为,家人表示不满
2014年07月0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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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8日讯 (记者 左肖 吴慧)在金佰翰酒店工作不到半年的杨女士被开除,原因是酒店认为她偷盗了酒店的卫生纸,但是杨女士表示自己仅是因为使用了酒店的卫生纸擦汗。因为被开除后酒店没给杨女士工资和押金,杨女士的家人对此非常不满,希望要回杨女士的工资和押金。
今年年初,杨女士在熟人介绍下,在聚才路的金佰翰酒店找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7月4日,杨女士下班的时候被酒店保安拦住,按照酒店规定对杨女士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杨女士的女儿公女士告诉记者,当日她母亲拿着酒店客房剩下的一点卫生纸,打算出门逛街的时候装在兜里擦汗用,就在出门保安检查的时候,她母亲因为拿了半卷纸被酒店认定为偷盗。
“剩下那么点卫生纸偷了干嘛用,俺妈因为这个跟他们闹,酒店就说要把她开除并不给工资了。”公女士说。
8日中午,记者来到金佰翰酒店,酒店刘经理告诉记者,酒店经营项目很多,因此为了防止员工外带酒店物品,员工出去都得检查随身物品。
7月4日下午在现场的酒店保安部主管王立臣告诉记者,杨女士下午五六点钟出门,随身带了一个纸袋,保安查看了杨女士手中的纸袋,在纸袋中找到了十几卷用衣服包裹的卫生纸。“在告诉她将因为偷盗被辞退后,她就趴在宿舍门口哭,还撞墙说不活了。”王立臣说,当天杨女士闹了三四个小时才停下。
刘经理说,4日当天杨女士就被口头通知开除,并扣除工资和押金,其中押金是工作服折旧费。当时杨女士没表示反对,5日杨女士被公司正式开除。
律师:不能扣除全部工资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自豪律师认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取得劳动报酬是法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对此有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出现盗窃或者重大违章等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时,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但劳动者赔偿损失后的工资金额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公司以服装押金的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或财物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全额返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返还时,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控告,要求用人单位全额返还,并可请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