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盖窨井“咬”伤路人
市民可通过查看铺设的管道等确认归属单位
2014年07月16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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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5日讯 (见习记者 李墨)下水道窨井盖丢失致使行人受伤事件,媒体多有报道。近日,本报“维权热线”又接到一位市民来电,讲述自己被摔的经历,控诉下水道窨井无盖害人不浅。
6月底的一天凌晨1点40分左右,晚上下夜班回家的樊先生骑着电动车路过市区北园路与沂蒙路交会处向西200米九州超市对面时,突然感觉到一阵强烈的颠簸,紧接着车身不受控制,樊先生被巨大的冲力甩飞了出去。
忍着巨痛爬起来的樊先生,仔细打量周围才发现,原来绊倒他的是没有盖子的下水道井。“那个地方井盖没了,也没有警示牌,附近又没有路灯,天太黑又着急,我只顾着往家赶,根本没发现地上的大洞。”樊先生说,虽然他的伤势不是很严重,但电动车却已经摔得变形,前梁和斜梁直接被挤到了一起,无法修理。
前两天,樊先生再次来到曾经摔伤他的下水道井前,发现井盖已经被安装上了,但由于过往车辆过多,井盖已经被压碎,于是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此事。他说目的是想起个提醒作用,也想讨个说法,到底谁该为他的受伤买单?
记者通过12345了解到,下水道井盖总体归临沂市住建委管理,但具体由哪个单位维护管理,要看这个下水道的用途,这些井盖上都会有标注。如果井盖丢失,市民可自己查看井盖下面铺设的管道等物品来确认归属单位。临沂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聂永彬说,下水道井盖丢失给市民造成危险,管理部门应该及时解除危险,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