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即日起开展
2014年07月1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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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7日讯 (记者 罗志强)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行动要求各县区挂牌督办,各部门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已排查出并责令整改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其按规定期限尽快整改销案;对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由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预期未整改的,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责令停产停业。
  同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按规定将其安全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函告发改、工信、工商、旅游、金融等部门,相关部门要依据该单位的消防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记录,并作为该单位的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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