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整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
2014年07月1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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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7日讯 (记者 周广聪)为确保全区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严控学校(托幼机构)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河东区食安办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集中整治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其周边区域。整治对象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内部小商店(或小卖部)以及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流通摊贩、小商店、小超市、小食品店、代销点、食品经营摊贩、食品小加工点、小作坊等。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未取得或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摊点(门店)、流动摊贩,依法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对向学生兜售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企业厂名厂址、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质量和卫生不符合规定食品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