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8月1日起可申请
最高可贷款6000元
2014年07月2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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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1日讯 (记者 孟君 实习生 周梦雨)随着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陆续发放,很多准大学生们在高兴之余,也开始为学费而担忧了。21日,记者从兰山区教体局获悉,8月1日起,家庭困难的准大学生们可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圆大学梦。
根据要求,2014-2015学年助学贷款申请人必须为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并且学生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兰山区。共同借款人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0日。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60个月),最长不超过14年。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此外,借款学生于1月至10月的每月10日前在“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贷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年度自担还本付息要于12月20前将本年度应还本息存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于今后没有按时还本付息的学生信息将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