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机叫何时能停?
2014年07月23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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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白天气温居高不下,高温作业极为危险,夜间施工现象越来越多。仅7月份以来,关于夜间施工,临沂城管就接到投诉322起,12345接到投诉510起。每接到1起投诉,城管执法人员都会立即前去处理,但是,他们前脚走了,工地后脚就开工。
工地为何偏偏要夜间施工?“夜半机叫”的现状为何难以杜绝?如何才能根除夜间施工扰民现象?
施工方:夜间施工有苦衷
“晚上施工,肯定会有噪音,周围居民意见很大,老是投诉,城管都来过不下百次了。”北城新区一工地的项目经理说,只要夜间施工,就需要机械运作,发出噪音是难免的。
晚上10点以后,居民大多已经休息,那么为啥不停止施工?该经理表示,这个点很难停工。楼盘开工后,都是按计划好的时间施工,如果挖出的地基土方运不走,工人就没法浇混凝土。而按照相关规定,泥土车进入市区的时间是晚上9点至次日凌晨5点,如果10点就停工,也就开工1个小时,泥土车跑不了几趟,堆积的地基土方占了地,又影响到其他工程的建设,一旦工期延误,按照合同就是违约,违约所付出的代价却是巨大的。
该项目经理表示,他们只有六七辆渣土车,工作量比较大。而且最近天气炎热,中午高温达36度以上,实在不适合继续施工,只能利用夜间将白天落下的工程进度赶上。
该项目经理称,为了不打扰周边居民休息,减少投诉,他们已经尽量减少噪声的分贝了。“按照我们工地的工程进度,今晚应该打桩,但是考虑噪音分贝的问题便取消了。”
居住在荷兰水乡小区的一女士对工地夜间施工表示出了宽容,她曾因小区夜间施工问题与施工方多次交涉,但得知他们的难处之后也表示理解。但同时也希望施工单位能考虑到周边居民的切身感受,如果只是一两天,忍忍也就过去了。但连续一个星期甚至更长时间,整夜无法入睡的痛苦可想而知。
夜间施工许可证 每月只能办3次
此次记者跟随城管夜查的夜间扰民施工现场,只有一家工地曾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既然工地想夜间施工,施工方为何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将夜间施工合法化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在晚上10点到凌晨6点之前施工,属于夜间施工。而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是禁止夜间施工作业的。除非是如浇灌混凝土、冲孔、钻孔桩成型这样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抢修、抢险作业,施工单位应提前三日公告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并向环保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
根据临沂市环保部门的规定,每个月只能申请三次,而办理一次夜间施工许可证使用期限只有8个小时。“如果完全按照程序申请完了夜间施工许可证才能施工的话,一个月只有24个小时的施工时间,根本完不成工程。”兰陵路与府左路交会处一工地负责人说。
兰山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地施工通常情况下,只有打混凝土、混凝土浇灌等要求连续施工的理由才有可能通过申请,大约5到10个工作日可以申请出来。
“因为夜间施工涉及居民休息问题,所以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比较慎重,一周也办不了一张。”该工作人员坦说。
有了夜间施工许可证,工地便可以不顾忌周围居民任意施工吗?该工作人员说,即使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工地在进行施工时也需要将噪音控制在55分贝以内,白天则需要控制在70分贝以内。
违法最高罚3万 远不及违约金
办理夜间施工证程序复杂、审批严格、时效期短,使得很多工地都是在无证情况偷偷开工,夜晚违规操作。而对于这样的违规施工单位,相关部门的查处处罚力度又显得十分弱小。一位工人曾告诉记者,因为工期赶,明知违规也还是要照样开工。
临沂市北城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夜勤中队张队长告诉记者,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文件汇编》第六章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城区内进行建筑工作业产生的噪声或者其他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5000元至30000元,对于工程建设方来讲可能并不算多。但如果是延误了工期,损失可能远不止这个数,远远不及违约合同的金额。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单位往往以身试法。有参与执法的城管工作人员表示,违法成本低也是夜间施工很难杜绝的原因之一。
执法权受限 城管也无奈
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阻挠。面对这些阻挠,城管人员往往无力解决。在21日跟随临沂市北城新区城管执法局查处过程中,记者便遭遇“被困”的局面。
在查处兰陵路与府左路交会处附近一家工地过程中,因为该工地没有夜间施工许可证却进行夜间施工,执法的城管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下达了“停工整顿”的决定,并敦促该建筑工地尽快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然而在执法即将结束,城管工作人员即将驱车离开时,该工地的项目经理突然朝工地的保安喊“关上铁门!把门锁上!”就这样,城管连同记者在内的八个人便被围困在了该工地。面对执法过程的阻挠,夜勤小组的城管人员只好打电话叫同事前来帮忙处理,僵持了约五分钟后,该工地被锁上的铁门终于被打开。
一名随行的城管告诉记者,在执法过程中遇见这样的冲突很常见,甚至还有工地将养的狗也牵来“助威”。
随行的一名城管工作人员表示,北城新区一共50多个在建工地,泥土运输车约300多辆,而每天执勤人员只有五六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北城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夜勤中队一成员说,城管部门对举报的工地,只能要求他们停工整顿,敦促他们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建议他们与附近居民进行协调沟通。没有司法权和强制执法权,成为城管执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尴尬局面,“即使要罚款,也得先联合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测噪声分贝大小,以确定是否违反规定。”
■专家建言
整治夜间施工 要靠多部门联合
临沂市政协委员许玲表示,对于夜间施工,城管部门没有司法权,也没有噪声取证设备,整治夜间施工噪音问题,要依靠多部门联合执法,才能做出相应处罚。根治夜间施工扰民,应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办公室,各部门分工合作,高效共同执法。
“夜间工地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行为,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主要声源位置,尽量远离居民区。施工单位要按照环保规定严格落实,加强管理,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再次发生。”许玲建议。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孟凡玉律师认为,由于城市房屋建设需要,建筑施工噪音绝大多数是不能避免的,特别是夜间,一些施工单位肯定会影响到附近居民休息。个别施工单位凭借夜间施工许可证,随意侵犯附近居民权利,释放噪音,进行噪音污染。虽然一证在手,也要遵守施工时间和噪音分贝的细节规定。有的施工单位没有夜间施工许可证,更不应该夜间施工。
孟凡玉表示,施工单位不要与附近居民产生对立,要表示友好姿态,对于工程建设可告知附近居民,协商夜间施工时间。对于一些商业性质的施工,可以尝试对居民进行相应的补偿。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方法和措施降低噪声污染,保障附近居民有合理的休息环境。孟凡玉表示,夜间施工扰民,采集施工噪声证据需多部门联合执行,行政成本太高,因而此类问题大多协商解决,维权较难。
本报记者 孙飞霞 樊凯 王鲁娜 见习记者 李墨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