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手机出问题  商家不包修
消协:特价商品也应履行三包
2014年07月28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7月27日讯 (记者 贺可功通讯员 陈宏波)2013年12月,消费者李女士于在某手机经销商处购买了一部99元的特价老年手机,近日她发现手机充电插口出现松动损坏,于是找到经销商维修,经销商以特价机为由拒绝为其免费维修,让她交纳10元维修费,李女士认为很不合理,投诉到批发城消协。
  经消协人员调查,发现经销商给李女士开具的票据上标注:保修6个月,经销商据此规定,认为李女士的手机已超过保修期,维修时要收取10元的维修费。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经销商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无故拖延、拒绝消费者的修理要求,同时违反了《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三包规定》主机包修一年的规定,以特价机为由将“包修”一年的规定改为“保修”6个月,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讲解法律法规,并对经销商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最终经销商认识到了错误,同意免费为李女士维修手机,同时承诺主机包修一年,李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