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网购鲜花半路被加价
要想拿花?再交160元!
2014年08月0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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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日讯 (记者 吴慧 通讯员 刘文君)花96元团购的鲜花,要想在七夕节期间拿花还得再交上160元的费用?兰山区市民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团购要求。最后,在物价部门的协调下,刘先生拿到了团购的鲜花。
  1日中午,刘先生在网上看好了一个96元的鲜花套餐,一共有33朵玫瑰。随后,刘先生在网上完成了付款。大约两个小时后,刘先生接到卖家的电话称,8月1日、2日七夕节期间不能使用团购券,如果确实需要使用的话,还需要再交160元。
  这让刘先生很恼火,团购内容里既没有写明8月1日、2日七夕节期间不能使用团购券,也没有说明这两天使用团购券需要另付费用。刘先生随即拨打了物价部门的投诉电话。
  兰山区物价局工作人员接到刘先生的举报后,很快联系了团购花店的负责人,告知其行为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八)项所列的“收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花店负责人立即纠正该违法行为。花店负责人表示立即整改,此后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最终,刘先生在没有加价的情况下拿到了自己团购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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