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代购不报关将成“走私”
微信卖家上调价格忙应对
2014年08月07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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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代购卖家nono晒出的商品。
     本报8月6日讯 (记者左肖 孙飞霞)“英国直邮代购”、“澳洲采购发货”、“含专柜小票、品牌证书”……只要打开智能手机的微信朋友圈,各种海外代购信息随处可见。而从本月起,根据海关总署新颁布的公告,帮人代购要悉数报关,否则可被视为走私,遭举报后或将受处罚。
  8月1日起,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正式实施,这项新规将对通过电商渠道交易的进口商品实施重点监管。这意味着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代购行为开始有法可依。
  记者在微信查找中输入“代购”便出现了一连串的公共营销账号,这些代购商家经营范围从奶粉到化妆品再到各类药品,甚至还有梳子,从生活各类用品到国际品牌奢侈品无所不包。
  微信卖家nono最近听说了这一新规后,正在与身处国外的朋友商量怎么应对。“海关开始严起来了,店里的大多数产品需要调整价格。”
  据nono介绍,国外代购分为“海淘”和“海代”。前者是客户直接在国外网站下单,交给转运公司邮寄回来。后者则多由当地人士协助购买,统一发回国内,nono的店就属于后一种。以前如果在国际快递运输中发生关税,需要由买家自理,但是有时候幸运的话是不会交税的。
  “海关越来越严了,国际邮费也在上涨。目前我跟朋友想出的惟一对策就是团购,其他也没有更好的省钱办法。”nono说。对此,一些买家表示,就算真的涨价,只要质量有保障,多交点税无所谓,因为价格还是比国内低。
律师说法
出境游小额代购不属于走私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子豪律师认为,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如何避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成为消费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该公告的实施,不仅让消费者的知情权落到实处,还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王子豪律师说,通过朋友圈等形式代购,与一般电商渠道代购是有所区别的,单纯利用朋友出境旅游的便利,代购部分免税商品,在符合《旅客进出境物品分类表》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属于合理数量且不超过5000元的金额不属于走私。但如果朋友圈里的代购职业化,不报关就属于走私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一年内因走私受到两次行政处罚仍走私的,会因涉嫌走私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代购遇假货 只能认栽
  “请人代购图的就是比国内便宜,另外奶粉之类的买着也放心。”年轻妈妈、朋友圈资深买家徐小梦说,去年孩子出生后她奶水不够,就在淘宝和天猫上购买海外代购的奶粉。后来,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位在微信朋友圈经营代购的商家,从那以后,宝宝的奶粉、尿不湿和她自己的化妆品都通过朋友圈购买了。
  “皮包等奢侈品代购,还是微信朋友圈更靠谱,动辄几千上万元的花费,朋友之间的信任度更高。”徐小梦说,在她的带领下,自己的一些朋友也开始在朋友圈购买代购产品了。
  而张女士就没有这么幸运,她通过微信代购买了一瓶贝玲妃牌的毛孔隐形遮瑕膏,价格比其他店铺便宜20元,但收到货以后她发现这瓶遮瑕膏味道和浓度,都与自己出国时购买的不一样。她提出要求退货后,商家却百般推诿,无奈之下张女士给了差评。
  “给差评有什么用,由于没有共同好友,不是所有买家都能看见我的评价,只能认栽了。”张女士说。

  本报记者 左肖 孙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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