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不买车不能退?
4S店回应:1000元定金不够弥补损失
2014年08月12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李先生提供的购车合约中的部分规定。
     10日上午,家住沂水县的李先生反映称,之前在临沂一家品牌汽车4S店交了1000元购车定金。现在,他看好了其他车型,不打算在那家4S店购买。但这家4S店工作人员却说不予退款,因为他们已按约定时间从厂家全额购买了这辆车,并做了一些装配,1000元定金不能弥补这些损失。

 买方: 1000元定金要不回来
  “我之前交定金时并没有仔细看合同,4S店工作人员也没有说清楚是否退还。”李先生介绍说,7月25日,他在河东区一家别克4S店看好一款车型,打算购买。但后来,又看好了其他车型,便想让4S店退还1000元定金,但4S店却称一分不退。
  在李先生提供的购车收据中,记者看到所交款项为定金,而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购方缴纳定金,双方代表签字后合约生效。买方提车前需将本约之各款缴清后,方可凭提车单至车库提车,如买方超过议定交车期间一个月时,经卖主催促仍不办理交款提车手续,卖方没收全额定金;如卖方未能于预定交车期内交车时,由卖方无息退还所收定金。

 4S店: 1000元无法弥补公司损失
  对此,河东区这家别克4S店销售经理称,李先生的确是预交了1000元定金,合约中还约定月底提车,而且他们已按约定时间从厂家全额购买了这辆车,并把所有配置安装好后通知李先生提车,可李先生却提前违约。
  “我们购置的新车如果卖不出去会造成很大损失,1000元定金根本不够,而且是买方毁约在先,我们的合约中有明确规定,是不退还定金的。”这位销售经理如此解释说。
  他还介绍说,之前也跟李先生打电话协商过定金的问题,如果是车辆出现问题,4S店愿意退还1000元定金,而李先生没有购买4S店的汽车,属于买方违约,按合约规定,定金是不会退还的。
  但这位销售经理称,除非李先生能购买公司的其他车型,或介绍另一位客户买车才可以冲抵这1000元定金。

 律师: 合约违反《合同法》规定
  “为什么卖方毁约只是无息退还定金,而买方毁约则要没收定金?”李先生对此十分不解。他认为,4S店的合约不合理,并没有考虑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4S店销售经理告诉记者,他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买卖合同是由集团公司聘请专业律师顾问制定的,符合法律规定。他表示会向上级部门反映李先生提出的问题,让合同更加合理有效。
  对此,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自豪说:“按照《合同法》规定,如果卖方违约应两倍赔偿,而不是无息退还所有定金。4S店拟定的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名为定金,实为订金,买方有权质疑并要回定金。”
  同时,王自豪还说,买方违约在先,如果给卖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卖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赔偿必须合情合理。
  文/片 见习记者 赵红欣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