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散装汽油须实名登记
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说明用途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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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2日讯 (通讯员 晓东 肖楠 记者 英子)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汽油实施犯罪,临沂将全面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市民购买散装汽油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说明用途。
夏日炎热汽油易挥发,散装汽油存在安全隐患,为加强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对确因生产、科研、生活等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市民,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民警表示,属单位购买的,购买人须出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购买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个人购买的,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说明用途。加油站工作人员负责采集购买人身份信息,并通过“全省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信息系统”将购买人信息实时上传公安机关,做到散装汽油“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传输”。
同时,公安机关要求加油站对欲购买散装汽油而未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手续的可疑人员,要拒绝销售并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告。派出所要及时落实专人跟进核查,严防其铤而走险、实施犯罪。
公安机关还将强化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交通工具的巡逻盘查和检查,对发现销售、购买、储存、携带汽油行为,存在治安隐患的,及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