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手机使用协议“约法三章”
临沂十二中新生禁带手机入校
2014年08月25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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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4日讯 (记者孟君)上网、聊QQ、玩游戏、查资料……越来越多的孩子开始带着手机上学,同时,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也显露出诸多弊端。手机成为继电脑之后,让家长和学校头疼的新问题。在新生入学报到的当日,面对这个新问题,临沂十二中也向新生发放了“中学生手机使用协议”。
  据了解,在这份中学生手机使用协议中,临沂十二中表示,在以往的调查中,学校发现,很多同学在使用手机时包含了一些与同学间的非正常交往,例如互发垃圾短信、色情短信,或是男女生之间的过密交往;或是与校外闲散人员联系,给学校管理、学生安全和教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和隐患。
  为此,临沂十二中学制定了手机使用协议,原则上禁止任何同学带手机入校,如果确实需要和家长联系方便接送的,可以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进行登记。手机在班主任处登记备案的同学,在校期间禁止开机(关机时取消闹钟,防止上课时发出声音影响上课),发现在校开机或者上课闹钟响起,视同未登记带手机处理。
  根据协议,如果发现学生未登记第一次携带手机进入学校,将被老师收回并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结束,通知家长到学校认领;学校做好记录后,并处以相应纪律处分。第二次携带手机进校园,被老师收回的手机由学校保管至初三毕业,届时再通知家长到学校认领,学校做好记录并作全校通报批评。
  此外,记者在协议上还看到,临沂十二中指出,学生未登记带手机进入校园者将取消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被发现后,拒绝交老师者,学校通知家长到校协助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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