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出口木制品国家级示范区
2014年08月2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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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7日讯 (记者 刘遥 见习记者 郇恒雪)27日,临沂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级临沂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在成功建设省级临沂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基础上,创建国家级临沂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在成功建设省级临沂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基础上,以兰山区、费县为基础,兼顾沂水县、莒南县、平邑县、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罗庄区,创建国家级临沂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行业自律和协作发展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质量安全,提高临沂出口木制品的国际竞争力。
《实施细则》要求对入区企业推行准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并充分发挥相关协会作用,引导会员企业遵纪守法,团结会员企业共同应对“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形成行业整体优势。示范区内企业全部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要求全部企业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胶粘剂、油漆等原辅料建立供货商评价制度和入厂验收制度,严格控制出口木制品有毒有害物质,建立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和联合检查制度,每年组织1-2次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