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认定今起申报受理
2014年09月0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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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1日讯 (记者 展萍)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市直第二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和社保补贴申报受理工作于9月1日开始。
  据了解,本次申报条件为原市直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受理时限为9月1日至9月30日。
  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灵活就业证明、市直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档案代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原始凭证等,其中,属于“零就业家庭”的,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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