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明年3月前公开
全面清理10类权力事项
2014年09月1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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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7日讯 (记者 刘遥 见习记者 郇恒雪)全面理清权力事项,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市政府日前下发《临沂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15年3月底前,市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同步公开。
  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包括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单位。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
  方案提出,今年9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要求开展清理自查,分类填写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0月至12月底,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确认工作,最终审核意见将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015年3月底前,市政府公布市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期限、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解读】
市场能有效调节的一律取消审批
  依照方案,审核确认权力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重点在行政权力取消、转移、冻结、下放上下功夫。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
  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行业统计分析、信息预警、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推广、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原则上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
  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凡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最大限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
  本报记者 刘遥 见习记者 郇恒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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