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革命烈士 缅怀先烈功绩
临沂举行公祭烈士活动
2014年10月0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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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上午,在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临沂社会各界人士悼念烈士。 记者 廖杰 摄
  老复员军人和烈士遗属瞻仰烈士。记者 廖杰 摄
     本报9月30日讯 (记者 刘遥)苍松翠柏耸立,哀乐低回萦绕。9月30日的华东革命烈士陵园内格外庄严肃穆。在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临沂市举行公祭烈士活动。陈先运、徐涛、杜德昌、李峰等市几大班子领导与全市各条战线的干部群众代表齐聚华东革命烈士陵园,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悼念革命烈士,缅怀先烈功绩。
  上午9时30分,公祭活动开始。现场全体人员奏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由少先队员献唱《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这两首歌曲唱出了历史的沧桑、创业的艰辛和未来的使命,把大家的思绪带回到革命战争年代,进一步增强了干事创业、砥砺奋进的责任担当。随后,在低缓深沉的哀乐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临沂军分区向先烈们敬献了花篮,大家向为国牺牲的革命先烈肃立默哀,绕革命烈士纪念塔一周,表达对先烈的无限敬仰和深情追思。
  岁月流逝,信念不改,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将在人民心中永世长存;沧海桑田,物换星移,先烈们舍生忘死、前赴后继,为人民谋幸福的高尚品格,必将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传承沂蒙精神,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行。
  市领导左沛廷、尹长友、张广敬、关华、闫剑波、林国华、王行华,临沂军分区首长张宏亮、焦海旺等参加公祭仪式。
花絮
85岁老军人韩耀堂: “忘了烈士,就等于背叛国家”
  “我当司号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那天,我在上海,跟全师的司号员一齐吹的号!”65年前,天安门广场上54门礼炮齐鸣时,韩耀堂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吹响了号角。这位建国前入伍,参加过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的老军人,在抗美援朝时,又从司号员变成了高射炮兵。
  得知9月30日是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家住金雀山街道清泉庄的他也要来华东革命烈士陵园来看看,凭吊这些革命战争年代牺牲的先烈。这天一早,韩耀堂身着只有特殊场合才会穿的军装,胸前别着6枚奖章,排得整整齐齐。
  从左往右、从上到下,老人抚摸着它们,像是招呼老朋友。他向记者一一介绍:“这枚小的是淮海战役纪念章,黑色的是渡江战役纪念章,这个是全国政协颁发的抗美援朝纪念章,下边这两枚是抗美援朝的军功章,最后的是抗美援朝纪念章。”年代久远,有些奖章颜色已经暗淡了,如同记忆深处的烽火硝烟。
  “忘记了这些烈士,忘了这些革命老前辈,就等于背叛了党,背叛了国家。”9月30日上午,在华东革命烈士陵园张元寿烈士傅略前,85岁的老军人韩耀堂一字不漏地读完碑上全文后,这样对身边82岁的老复原军人米忠玉说。
  记者 刘遥 通讯员 傅明山
烈属徐文云: 感谢有这个节日,大家来看看他
  在公祭活动中,61岁的徐文云跟在人群中,在苍松翠柏间,默默瞻仰了烈士纪念塔,仿佛38年前的那一幕没有发生过一样。那一年,她的丈夫彭思城为搭救两位跌落化粪池的孩子而不幸牺牲,年仅25岁。
  “他去世那年,我才23岁,小女儿还在肚子里没出生。”家住兰山区柳青街道孔官庄的徐文云告诉记者,那一年5月,他们第一个孩子才两岁,第二个孩子尚未出生,一家人满怀喜悦盼着新生命的降临。一天,有两个小孩在玩耍时不小心跌落化粪池。大声呼救中,丈夫彭思城毫不犹豫跳下去,双手将两个孩子一一托举出池子,自己却被沼气熏晕,再也没有上来。
  当年的悲伤逐渐被拉扯两个子女长大的艰辛所取代,如今,徐文云的一双儿女也有了下一代,当了奶奶的她有时也怅然若失,“要是老头子还在就好了”。9月30日,民政部门邀请她参加临沂市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她毫不犹豫答应了。
  “感谢国家有这么一个节日,还有这么多人来看看他。”徐文云说,她只知道丈夫安眠在陵园,但不知具体位置。如今,有这么多不认识的人来参加公祭活动,她感到很欣慰。
  记者 刘遥 通讯员 傅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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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有54处 烈士纪念设施
  辛亥革命以来,无数仁人志士远离故土,血洒疆场,为国捐躯。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在革命老区沂蒙大地上,就有11万烈士长眠在这里。仅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烈士管理在册的有名烈士为62576人,其中临沂籍烈士有3万多人。
  长期以来,临沂市一直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在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方式对烈属进行慰问的基础上,临沂还格外重视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工作。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54处烈士纪念设施。在前不久刚刚公布的第一批8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中,华东革命烈士陵园和费县烈士陵园位列其中。
  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由中国著名建筑史学家、建筑师梁思成先生主持设计,于1949年4月开始建设,是全国大型革命纪念园林之一,现有大型革命纪念建筑物18座。1986年10月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每年接待参谒群众达50万人次。
烈属抚恤金标准 经历24次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曾先后24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目前,全国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属有20余万人,其中,城镇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16630元;农村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11160元。
  从2011年7月1日起,国家给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此外,国家对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等也进行了明确。烈士遗属还享受医疗优惠、住房优先优惠以及就业、入学入托等优待政策。
       本报记者 刘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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