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冲抵首付诚意金退款真难
2014年10月0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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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30日热线消息 (见习记者 李墨)市民黄先生与朋友分别缴纳了两万元的购房诚意金准备购房,由于朋友要出国,购房计划出现变动。经协商,售楼中心同意把黄先生朋友缴纳的两万元冲抵黄先生的首付。但黄先生交首付时忘了此事,后来他想要回诚意金,结果困难重重。
  今年4月27日,黄先生与朋友想在兰山区工业大道与北园路交会处的金泰华城小区购房,分别缴纳了2万元的购房诚意金。
  “没想到刚交完诚意金不久,我朋友就要出国了。”黄先生说朋友不得不改变购房计划,所以黄先生的朋友就找到当时为他服务的置业顾问协商,把他缴纳的2万元诚意金转给了黄先生。
  “当时财务也同意了,说我交首付的时候可以少交两万元。”本来黄先生的购房计划没改变,这样的冲抵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却没想到时隔4个多月,黄先生再去缴纳首付时忘记冲抵的事情。
  “当时售楼中心也没有提醒我,直到交了首付两天之后才电话通知我忘记冲抵之事。”黄先生说,他希望金泰华城可以把那两万元退给他。
  “他们说不能马上退,只能等下个月有人再买房子交首付的时候,抵到别人身上再退给我。”黄先生说。
  “由于财务有规定,当时我们报的时候,这个诚意金没有上报退款,而是上报充抵首付。”金泰华城黄先生朋友的置业顾问杨女士介绍说由于财务规定,这笔钱只能等待再有人购买的时候抵掉别人首付,然后返还给黄先生。
  截至记者发稿前,杨女士再次请示领导,目前已经把黄先生朋友两万元的诚意金改到了黄先生名下。“这个流程比较复杂,这样操作就等于黄先生多缴纳了两万元房款。”杨女士表示次日黄先生就可以领取两万元的退款支票了。
  “开发商收取购房诚意金无法律依据,一旦双方不能达成购房协议,开发商应该无条件返还。”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的聂永彬律师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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