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自驾游示范点开始评选
2014年10月10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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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9日讯 (记者 刘青)为开发自驾游市场,规范自驾汽车旅游接待和服务,2014年山东省自驾游示范点评定工作开始。参评范围为市2A级以上(含2A级)旅游景区(点)及国家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申报工作将截至10月21日。
参评景区或单位应达到以下七个条件:区内生态环境良好、景色优美;区内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顺畅、管理维护方便,至少配有营位区、管理中心和必要的附属设施;营位区内泊车位不少于100个,设有相应规模的帐篷搭设区或木屋区,并配有供水、供电、排污、网络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应至少设有接待室、办公室、卫生间、餐厅、商店、医务室等服务设施;附属设施至少包括淋浴、盥洗、照明、通讯、安全、环境卫生等设施;设有室外公共活动场地;与本单位最近的汽车救援机构、汽车修理厂、加油站签有为自驾车旅游服务的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