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不合格临沂查处94起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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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9日讯 (记者周广聪)为保障“大桶水”质量安全问题,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多次开展“大桶水”专项监督治理工作,坚决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案件94起,其中移交公安2起。
根据桶装水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桶装饮用水列为高风险食品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桶装饮用水抽检力度,力争每月抽检1次,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迅速启动调查处置程序,督促企业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原因未查明、整改未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超过整改期限尚不能达到生产要求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
据了解,自6月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24人次。截至目前,共查处案件94起,其中移交公安2起,包括无证生产行为51起,获证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28起,非法使用PET桶8起,投诉举报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