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过“开口费”,咋还得交一次?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小区门口贴出了动员居民交费的通知。
     本报10月23日热线消息 (记者 英子)入住小区时,交过暖气“开口费”,入住四五年后,小区终于要接入城区供暖,结果再次收取“开口费”,对此,市区金源路兰苑小区的部分居民颇有微词。
  23日上午,记者来到兰苑小区,在小区门口,贴着动员居民交纳“开口费”的通知,并附上了各个面积需交的费用。
  “我记得当年交过一次‘开口费’了。”小区的张女士说,大约5年前她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当时交了供暖“开口费”。
  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之前是自己购买的锅炉,烧天然气为居民供热。据小区居民介绍,此举是因当时天然气价格较低,集体供暖可以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可控。“我们小区西区这两座楼基本都是一个单位的,也算是家属院,不过也是按照商品房销售的。当时觉得天冷就多烧两天,热了就少烧几天,也挺好的。这几年小区的供暖情况一直都很好。”张女士说。
  但在今年的10月初,小区贴出通知,表示因为天然气价格上涨,小区要接通城区集中供热,需居民根据住房面积,按照每平方米78元的价格交纳暖气“开口费”。
  这让包括张女士在内的部分小区居民有些不满。“当时不是交过吗?而且我听说这部分钱是由开发商来出的。”张女士说。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交纳的“开口费”用作购买锅炉的资金了,同时住建委的工作人员也称,购买锅炉烧天然气,也实现了供暖承诺,接入城区供暖费用需居民另外交纳。

部门说法:
再接入集中供暖确需交费
  23日,在小区门口贴着1、2号楼的住户名单,记者粗略估计,在100多户居民中,已交费的有80多户。
  对于再交一次“开口费”,物业工作人员介绍,曾经交过的“开口费”购买了锅炉烧天然气,并没有乱花。而现在天然气涨价,供暖费用高昂,几乎不能及时为居民供暖,才想并入城区集中供暖。
  “以前是每立方2块钱,现在涨到了4块多,去年的供暖效果就不是很理想。”工作人员说。
  西区居民所属单位贴出的通知上,也表示原供暖锅炉公开处置后,也会将处置款分给各户。
  同时,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临沂市住建委供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之前的“开口费”购买锅炉用作供暖,也是开发商履行了供暖的承诺。现在接入城区集中供暖,供热公司需要再建换热站以及相关的管网铺设等,需要居民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