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布置冬季防火工作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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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0日讯 (记者 刘青)近日,市旅游局下发《关于做好旅游行业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旅游行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确保未获得消防部门认证许可或认证许可过期的涉旅企业,不被推荐、评定、复核通过相应等级资质。同时,认真开展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直属单位校区、办公区、宿舍区等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旅游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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