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成,合买的新房咋分割?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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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0日热线消息 (记者 崔洪英)本来想一起走进婚姻殿堂的一对情侣,却在婚前告吹了。俩人一起出资购买的新房到底该咋分?男方主张按照出资份额分割,而女方则要求平均分割,双方为此争论不休。
黄先生与于女士经人介绍,2012年确定恋爱关系,经过一年的了解,2013年到了俩人谈婚论嫁的时候了。2013年8月,双方共同出资69万元购买了市区一套新商品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黄先生出资40万元,于女士出资29万元。
今年初,俩人开始装修新房准备10月份结婚。在装修过程中,二人因意见分歧经常发生不愉快,关系急转直下,最后矛盾升级导致分手。而两人共同购置的新房应该怎么分割呢?
“房子是我们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证上也有我的名字,现在要分的话,当然是平均分割了。”于女士说。“平均分割那是指婚后财产,我们根本就没登记结婚,怎么能这样分呢?应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黄先生则这样主张。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倪秀伟律师介绍,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除家庭成员关系和有约定外,一般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都视为按份共有;若对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出资额来确定共有的份额。”黄先生和于女士没有婚姻家庭关系,也没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确定房屋权属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