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三河口隧道超速将挨罚
2014年11月27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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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6日讯 (通讯员 李鹏 记者 徐文敏)为加强临沂市三河口隧道管理,保护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障隧道交通畅通,12月1日起《临沂市三河口隧道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将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据悉,《办法》适用于临沂市滨河景区三河口隧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和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和维护。
《办法》规定,车辆通过隧道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禁止使用远光灯;禁止倒车、逆行、擅自停车、突然变更车道等;行人、摩托车、非机动车、运载危险品的车辆等禁止从隧道内通行。隧道封闭期间,禁止车辆通行。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将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